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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报讯(记者 徐涛) 面粉厂强占农民耕地数年,农民屡次投诉,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人大以及淮南市和凤台县人大四级相关部门都列为重点督办案件。然而时至今日,农民土地依旧被强占着,议而不决。
一块地引起四级部门重视
淮南市凤台县关店乡向桥村村民陈学莉日前向本报反映称,2005年该乡昌盛面粉厂不顾村民阻止,强行对外扩建围墙,违法侵占了其305平米耕地。虽然期间凤台县国土资源局勘定后对昌盛面粉厂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恢复原貌,退还土地,并依法罚款8000元。但被侵占的土地至今仍没有定论。
据记者调查,在耕地被占后,陈学莉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作了反映。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曾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今年7月30日,省人大重点案件督办组前往淮南市督办调研重信重访案件,并召开专题会议。其中,陈学莉反映昌盛面粉厂非法占用农民耕地信访件被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在省人大相关领导要求下,今年8月1日凤台县人大常委会表示:“县人大继续督办此案,直至案件了结”。今年10月7日,淮南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再次向凤台县发函要求:“你县关店乡昌盛面粉厂与陈学莉土地使用纠纷信访事项,系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督办案件,建议你县国土资源部门尽快依法按程序处理。”当日,凤台县联席会议办公室随即向该县国土资源局书面通知要求“尽快依法按程序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
处理四年却仍无结果
随后,记者采访了凤台县相关部门,该县国土资源局信访室王勇科长表示,该局的确以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昌盛面粉厂擅自占用土地扩建,并作出处罚。但在2005年,对于陈学莉与昌盛面粉厂的争议,凤台县政府又在《关店乡昌盛面粉厂土地权属争议裁定书》中认为,昌盛面粉厂使用的土地与其所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明的土地相符。随着双方的争议再次升级,2006年,淮南市法制办也对此下达了《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对凤台县人民政府所作出的上述裁定书给予维持。因此,凤台县国土资源局所下达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执行。
但记者了解到,在《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下达之后,同年8月,淮南市中级法院又作出相关终审判决,凤台县人民政府无权对土地侵权案件进行裁定,故其作出的《关店乡昌盛面粉厂土地权属争议裁定书》中对于土地权属争议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应予撤销。陈学莉认为,既然法院已经终审判决凤台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裁定已被撤销,那么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应当继续视为昌盛面粉厂违法侵占土地执行,而不应当再被“撤销”。对此,记者又联系淮南市法制办,该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当时负责的工作人员已经出去学习,无法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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