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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报讯(记者 祝亮) 为加强省政府机关政风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省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省政府机关政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对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将责成其领导班子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的具体方案。
评议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
为增强评议结果的可比性,将被评议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以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为主的部门,主要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21个单位。
第二类是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主要有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等24个单位。
政务公开等成评议主要内容
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和落实行政问责制等情况。2.效能建设。主要是转变机关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以及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等情况。3.廉政建设。主要是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4.政务公开。主要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招投标、采购等行为,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情况。
政风评议将以问卷形式进行
2008年政风评议继续采取日常监督评价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问卷测评。在集中评议中,群众和有关单位测评将成为重点。对各类企业、市县政府部门,还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征求意见建议。
测评采取分项计分方法,满分为100分。评议对象得85分以上为满意等次,71~84分为比较满意等次,60~70 分为基本满意等次,59分以下为不满意等次。不满意单位领导要向省政府写检查
评议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将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对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责成其领导班子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的具体方案;对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省政府还规定,评议期间,各部门、各单位不得成立专门迎评机构、编印迎评简报、发放测评类问卷等。民主测评组不专门听取被评议单位汇报,不专门组织明察暗访,也不得增加被评议单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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